更新時間: 2025-05-30, AM 00:23(GMT+8) post History
「公文沒壓力,我照專業蓋章」- 邵琇珮還柯文哲清白
只要不配合推動京華城 改建,就要被拔官?
這是去年京華城案被調查後,最讓許多北市公務員、台北市民最感到震驚、也難以接受的一段證詞,對柯文哲的清廉、尊重專業形象,造成一次重擊。
但在今天,透過臺北市都發局前副總工程司邵琇珮的證詞,終於還了柯文哲公道,她清楚還原:建議用都市計畫法24條是她的專業建議,適法性沒有問題,「我沒有壓力」!
檢察官從一開始就想引用邵琇珮之前的筆錄做為今天法庭上的定調,但柯文哲辯護律師提出異議,因為經過勘驗光碟,邵琇珮的偵訊充滿「被誘導」,而檢方竟然回說:「沒有規定不能誘導」。
最後法官裁定偵訊筆錄與辯護律師提出的勘驗光碟筆錄,可以並陳,但「最有證據能力的是以今天法庭上證詞為主」。
當檢察官問邵琇珮,是不是有公務員因為不配合市長政策,就被不利對待?
邵琇珮直言駁斥:我相信我就算不蓋章也不會被拔官!
檢方ㄧ再想誘導邵琇珮說出,是因為有長官給壓力,所以都發局才要送研議、再進入公開展覽的程序、才給容積。
但邵琇珮表示:京華城認為權益受損,本來就可以陳情尋求救濟,市府站在幫市民處理問題角度,也應尊重。
邵琇珮證詞證明京華城的發展,不是被市長一人意志所主導,是經過陳情、議員與市長便當會討論,再層層上公文簽核,還經過專家小組諮詢會議,在公文呈到邵琇珮前,已經有六個同仁蓋章(含不同科室);邵琇珮說:「沒有道理到我的時候不蓋章」。
當檢察官再問:「以前有人不配合,就被怎麼樣不利對待嗎?」
邵琇珮略為不滿的說:「這個跟案情沒關係吧?」
她更兩度駁斥檢方:「我沒有受到壓力!」
檢方再誘導,那妳為何會在應曉薇召集的協調會中,提供建議京華城修改計劃?邵琇珮回應:協調會就是這樣進行,市民有陳情、有問題想解決,市府方就會基於專業、經驗、給予專業意見。
她一再強調,京華城的方案經過幾次修改,最後已經符合公益性、對價性,也沒有適法性問題。
邵琇珮說:「協調會議員會請我們幫忙看看提案有沒有不妥,我告訴京華城你只寫想得到,卻沒有說要付出什麼可以對都市發展有貢獻⋯⋯。我基於(市)府(議)會關係維繫,分享相關經驗,請京華城增加公益性與回饋,這應該沒有違法吧? 」
檢:6/11妳提出這樣的建議有壓力嗎?
邵:沒有壓力啊。
「你就給我試試看!」- 誘導式筆錄全翻車
「以為在這邊可以糊弄過去的話,你就給我試試看!」這是檢察官林俊言,在偵訊台北市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時,被錄下的恐嚇威逼、流氓式問訊。
今天(5/29)在法庭的交叉詰問,公訴檢察官一再拿出偵訊筆錄對邵琇珮做「提示」,卻是一再遭到打臉「筆錄不精確」,幾乎是自證當初檢廉聯手「不正訊問」的連續翻車現場。
公訴檢察官:
妳在廉政官詢問說,妳前述因為應曉薇議員、都發局長黃景茂,受到市長柯文哲的壓力,才會建議京華城以都計法24條向都發局提出細部計劃變更。妳還補充京華城開的每一場會議,應曉薇或他的助理吳順民都會在場盯場,都委會提意見,就會被議員跟市長柯文哲告狀,這是妳當時講的嗎?
邵琇珮:
是我當時說的話,但是我覺得最後一句話可能不太精準。其實我覺得議員或者是市長(口誤),不可能因為每一件事情就去跟市長告狀,所以這個太籠統了啦。
公訴檢察官:
妳在筆錄說京華城透過應議員,要都發局盡速處理,應曉薇直接對黃景茂局長施加壓力,黃景茂要我們盡速處理,所以我們也處理,這是妳當時講的嗎?
邵琇珮:
這是我當時講的,但我覺得我回頭看,我會覺得這個用字遣詞不太精準,京華城公司有沒有透過應曉薇,對黃景茂施加壓力,我不知道,但應曉薇在公展期間沒找過我。我們感受到局長對退請件的為難,局長比較面有難色,所以想說他是不是有其他壓力?
“為何在法庭上,邵琇珮會一再說自己做筆錄時的用字「不太精準」? 是不是檢察官以各種先射箭再畫靶、違反法律基本原則,以有罪推定 的誘導式問案,才得出這麼多「不精確證詞」?”
檢察官甚至當庭「偷換概念」
公訴檢察官:你知道應曉薇跟柯文哲110年的便當會結論是什麼嗎?
邵琇珮:知道。市長的裁示是請盡速協助辦理,並向議員回報。
公訴檢察官:市長要求「盡速核准」?
邵琇珮:當時都委會還沒審議通過,沒有辦法核准。
公訴檢察官:你在檢察官偵訊時,說105年的時候柯文哲就知道容積有價、差100億。
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:
這個問題的提問前提就是誘導的,你說105年柯文哲就知道,請問證人是什麼時候講的?
公訴檢察官:「偵查中不禁止誘導」!
到底是「偵查中不禁止誘導」還是「檢察官都在誘導」?
與本案真正相關的證人,交叉詰問後的共同結論是:「京華城的適法性層層審議後沒有問題,柯文哲從未施壓過任何人」,清清白白的柯文哲,還要多少證人才能去推翻檢方的錯誤百出、有罪推定、未審先判!
「有問題就舉手!」- 柯市府不是一言堂,是專業為上
被顛倒的證詞,掩不住誠實的聲音
有問題的不是柯文哲,是那份被完全顛倒 的證詞。
京華城 案審理九個月過去了,柯文哲與相關被告都被押了九個月。曾經一度被檢調、媒體渲染成京華城案關鍵中的關鍵、作證咬柯的汙點證人 台北市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,終於在公開的法庭上,說出在她心中的前長官-柯文哲市長,是一個怎麼樣的人。
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問:
113年9月2號檢察官訊問的時候,妳為什麼會主動提到林玄理的事?
邵琇珮說:當時檢察官都會問她:「市長的決議你們為什麼不反抗」?因為這個誘導性的問題,邵琇珮才回答,確實有些同仁會因為林玄理事件被影響(林為前都發局科長,因大彎北段違建處理不符柯文哲要求而被調職),且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、敢在市長開會的時候跟市長據理力爭,她說:「這我相信柯市長應該也不否認」。此時,邵琇珮看向了柯文哲。
然後她說:但林玄理事件對我個人來說還好,從沒有影響到我的決策或行為。
而且”以我對柯市長的信任或了解,我也不相信我會因為不蓋章、或者是怎麼樣,就會被拔官。如果是我遇到不理解的問題,我相信柯市長也應該清楚,我確實是會舉手問他。”
「有問題就舉手 」一直都是柯市府的組織文化,沒有一個柯市府的公務員會否認柯文哲很嚴格、每日晨會現場,沒有一位官員敢不上緊發條,但柯文哲從來就不是不能被挑戰的、他一直知道自己必須尊重專業幕僚,也歡迎下屬勇敢質疑他、挑戰他。
邵琇珮信任柯文哲會尊重自己專業意見,她證稱柯文哲從沒有就京華城案對她下指導棋,她更不認為柯會因為她不配合就秋後算帳拔官。的確,不是每個人都有十足勇氣對最上層的長官舉手,但在公務體系,那絕對不一定是因為受到壓力。
但邵琇珮的證詞,卻被檢察官完全顛倒,變成邵琇珮就是因為看到林玄理血淋淋的教訓,她不想被拔官,才決定刻意違法護航京華城。
另一個可怕的事實是,邵琇珮的偵訊錄音,一直在說:「我沒有明知違法而為之,如果我認為違法,我會駁回」。
結果這些,在筆錄和起訴書裡,都神奇的消失 了。
經歷了這一切,今日的邵琇珮在前長官面前,還是勇敢舉起手、說出了事實,謝謝邵琇珮,無論是在柯文哲的晨會上、或是在法庭上,妳的勇氣都足以讓人印象深刻。
柯P小編 - 加碼
小編很抱歉,在端午連假 前夕再度打擾大家,但這件事真的很重要,請大家分享給任何關注司法正義的人、請讓他們有一個被公平審判 的機會⋯⋯
一輩子當公務員,照法規辦事,層層按程序處理,出國旅遊也有提前向長官報備,卻突然看到新聞推播說自己是貪汙共犯、畏罪潛逃。回國後要先找長官說明,接到調查官電話匆匆趕回家,結果家裡被翻箱倒櫃搜查,若是你,會不會怕?
檢方一直說你有罪,不認罪就慘了,你,能不怕?
邵琇珮說當京華城案爆發,她主動聯絡政風處要說明,後來事情急轉直下,她看到彭振聲副市長被聲押、接著她就變成疑似共犯在逃亡,但在此之前,她沒有接過檢廉傳票。
她出國是在前年(2023)11月就買機票了,一個月前就填寫出國請示單,向市政府上簽,長官也核准了,但她莫名成了被通緝名單。
廉政官告訴她,就算拒絕夜間偵訊她還是不能回家,所以她認為拒絕就沒意義了。
檢察官林俊言訊問時威脅「妳如果以為按照在廉政署的說法,可以呼嚨過去⋯ 我們就來試試看!」「你要跟我「灰」這個?!」
柯文哲律師在聽邵琇珮訊問光碟時,檢方凶神惡煞,邵琇珮明顯受到壓迫,而且,對邵琇珮有利的證詞全被消失。
邵琇珮認甚麼罪?她說適法性絕對沒有問題,她建議京華城可以都市計畫申請容獎,也都要求京華城要對都市發展有更多貢獻,以容積獎勵項目來看,遠遠不如都更提供的獎勵上限。
只是她說,她或許錯在「想法太天真」,她以為京華城案爭議那麼久,或許不失為一條解決的路,經過檢方訊問,她承認她思慮不周,所以她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