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正在經歷失去司法正義的黑暗時期
2024年的台灣正在經歷失去司法正義的黑暗時期,DPP執政下掌控司法、媒體造謠的混亂國度。
2024年8月30日(五)台北地檢署大規模搜索柯文哲住處,個人辦公室,並非法搜索台灣民眾黨(TPP)辦公室*1,
從8/30早上七點開始柯文哲主動配合廉政署調查,調查至8/31日移至台北地檢署非法夜間偵訊,柯文哲要求停止夜間偵訊返回住所休息,檢察官卻以拒絕調查為由羈押柯文哲,並掩蓋夜間偵訊問題,這是台灣司法再次重返黑暗的第一天。
這一天從早上六點半柯文哲於家中盥洗開始,然而台灣新聞媒體無視當事人的澄清不斷造謠。
經過長達72小時的偵訊,檢方已羈押至9月2日清晨3:45,由台北地方法院-朱家毅法官裁定無保請回,無須羈押理由是「檢方舉證無法認定犯罪嫌疑重大」。
柯文哲無保請回影片
然而台灣檢察官有無限抗告的權力(這是許多民主國家所沒有的),因此檢察官對法官的判決提出抗告,並在執政黨掌控的司法院下的高等法院,裁定撤銷地方法院無保請回的裁定。
在同樣的事證下於9月5日由親執政黨的呂政燁法官*2 裁定羈押禁見。
呂政燁法官於2013年因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,侵害訴訟人權益,損及司法信譽,違失事證明確,情節重大被彈劾。
柯文哲羈押禁見被關押於土城看守所,期間檢察官提訊均未提交傳票給柯文哲,缺少傳票是由柯文哲獄友提問才知道檢察官未依正常程序執法,當柯文哲知悉傳票的必要性時,拒絕檢察官提訊,各家新聞媒體卻以拒絕應訊造謠柯文哲心虛,出奧步抹黑柯文哲。
台灣民眾黨沒有任何傳統媒體的資源下,於柯文哲羈押禁見無法為自己辯護的期間,所有傳統媒體、雜誌、網路湧出了前所未見的人格造謠、事實扭曲、政黨攻擊,並且影響世界各國的新聞媒體判斷。 [媒體亂象延伸閱讀]
在台灣,檢察官依法僅能最多羈押四個月至2025年1月5日,在羈押期將到期前,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26日晚間至27日清晨招開羈押庭,27日當天由許芳瑜共三位法官裁定三千萬新台幣交保,這是第一次交保。
在無限抗告的權力下,檢察官一共抗告三次,均由高等法院 (隸屬於執政黨掌控人事權的司法院),裁定地方法院的裁定要發回重審。
第二次交保金額為七千萬新台幣,為台灣歷史上政治人物最高金額的交保金,並要戴上電子腳鐐。
第三次高等法院以通訊軟體的科技政府無法掌握為由,要求地方法院發回重審,
地方法院在無理的壓力下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。
Can you find the smoking gun?
你能找到一槍斃命的關鍵證據嗎?
檢察官所提交的起訴書中,唯一的關鍵證據是在一個USB隨身硬碟內的由 wen 所持有的 Excel 檔案,該檔案的真實性並未被證實,只有USB隨身碟被柯文哲長年的跟隨者蔡璧如證實為柯文哲所有,然而起訴書中沒有任何收賄時間、地點、金流,只有”某時地”。
這是台灣民眾黨與許多台灣人民對台灣目前執政黨所質疑的核心,台灣媒體與執政黨經常以 A 為真,AB有關聯,所以 AB 的 B 也真的邏輯來判斷是非。
並且有證人於起訴書公開後,由證人的律師提出聲明稿解釋並未說出起訴書之內容。
一份沒有關鍵證據並且可信度低的起訴書,卻讓台灣的法官不得不對政權低頭。這就是人民站出來憤怒的原因

延伸閱讀 : 柯文哲-準備庭速記-KP小編
2025-1-11 Live Highlights:
Music version:
註解:
*1: 柯文哲個人辦公室與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辦公室在不同的地址,並且搜查台灣民眾黨辦公室時沒有錄音錄影。
*2: 監察院彈劾之法官,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 損害司法信譽 https://www.cy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24&s=6583
2013-06-06
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,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,對於審理案件,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,侵害訴訟人權益,損及司法信譽,違失事證明確,情節重大,監察院102年6月6日通過監委林鉅鋃、李復甸提案彈劾,全案移請司法院審理。
彈劾案文指出,呂政燁承審臺北地院100年度審交易字第179 號等8件刑事案件,未依法定程序進行訴訟審理,包括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法定猶豫期間、漠視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應用傳票規定、剝奪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機會、片面向被告表達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偏頗立場、判決書製作粗率等違失,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,也經上級審法院於其中部分案件判決中嚴詞指摘程序違失,影響人民對審判品質的信賴,違失事證明確。
提案委員表示,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,本應恪遵法律規定,以超然、公正、客觀之立場,審慎執行審判職務,呂政燁法官竟為求結案之速,嚴重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,損害司法信譽。
內容更新時間: 2025-04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