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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. 20 Friday,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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🎧 EP. 05|京華城案|延押攻防、木魚抗議、證人攻擊:京華城案再爆政治與法律交鋒
2025-05-27
在這一集,我們直擊 2025 年 5 月 20 日《京華城案》延押庭現場,帶你解析柯文哲的自白、檢辯雙方的法律對決,還有外頭支持者敲響木魚的「群體儀式」。從市長是否可否決都委會、到「政治迫害」與「小說式起訴書」的論戰,這是一場法律與政治敘事的全面交鋒。🔍 本集重點:⚖️ 柯文哲斥責「小說起訴書」,強調自己無逃亡風險,為高中同學李文忠激動喊冤🗣️ 苗博雅作證引爭議:市長是否能撤銷都委會決議?辯方批其立場是「個人臆測」🧾 簡訊與捐款名單的交叉比對,是否故意扭曲關聯?柯陣營反擊檢方構陷之嫌🙏 法庭外木魚齊響:支持者自製道具,用宗教象徵參與政治審判的另類表態🧠 延伸討論:當司法被高度政治化,真相如何在交織的敘事中浮現?🎙️ 本集關鍵思考:當一場延押審理不再只是法律程序,而是政治張力、社會動員、情感宣洩的交匯點,我們應該如何看待「證詞的資格」、「程序的正當性」、「群眾的情緒」與「真相的多重敘事」?
🎧 EP. 04|京華城案|雙標?矛盾?前副市長林欽榮作證揭露容積率背後的灰色地帶
2025-05-27
這一集,我們直擊《京華城案》中備受矚目的證人——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,在法庭上的詰問現場。作為當年都市計畫實務的核心參與者,林欽榮的證詞不只涉及技術與法律層面的爭點,更在無意間引爆了「雙重標準」與「行政權力正當性」的激辯。📌 本集重點⚖️ 林欽榮在庭上質疑柯市府使用行政處分調高容積率,但其自身在高雄副市長任內卻推動亞灣2.0計畫,給予高達 20% 的容積獎勵,引爆標準不一疑雲📄 法庭攻防聚焦於「容積率是否能以細部計畫方式決定」,律師引用內政部公文力證行政機關本就有此職權🧠 林欽榮對高雄容積獎勵法源「一時答不上來」,讓雙標質疑升溫🗣️ 法院外支持者熱烈聲援,直播畫面揭露現場情緒與話題蔓延至罷免、補助爭議、政黨對立🧭 核心思考:都市規劃工具的彈性與濫用界線,真能因人、因案而異嗎?🎙️ 本集反思:都市發展與容積政策,真的全然依法行政?還是早已與政治現實、個人歷史與社會氛圍密不可分?當一位政策執行者在不同城市、不同時間做出相左判斷,法治與公平性究竟要如何衡量?
🎧 EP. 03|京華城案|推測、想像、還是真相?朱亞虎作證疑雲大解構
2025-05-14
在本集節目中,我們深入解析《京華城案》最新庭訊重點,聚焦檢方起訴的關鍵證人——朱亞虎——在法庭上的證詞大轉彎。從「210萬會款說」到「柯市府與京華城案接觸過程」,這些曾在起訴書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指控,如今一一被朱亞虎在庭上承認是「推測」、「想像」、「道聽塗說」,甚至是「口誤」。🔄 證詞反覆!朱亞虎在法庭上收回對柯文哲多項指控⚖️ 檢方真訊錄音與書面筆錄內容出現落差,引發「不正訊問」爭議📀 真訊錄音不願公開驗證?司法透明度再遭質疑💬 柯文哲為高中同學李文中辯護,質疑檢方「壓人取供」🧠 法庭攻防之外,延伸出的司法公信力、程序正義與法庭直播討論🔍 本集重點:✊ 我們想問的:當一個「關鍵證人」的證詞根基充滿推測,取得過程又疑點重重,司法的正當性該如何確保?法庭應該如何重建人民的信任?
🎧 EP. 02 |Pilot Episode|京華城案|關鍵證人還是污點證人?朱亞虎庭訊揭露「京華城案」的真相與破口
2025-05-09
本集帶你深入分析 2025 年 5 月 8 日《京華城案》庭訊現場,針對核心證人朱亞虎的供詞逐一解構。從「滿意的微笑」到 210 萬政治獻金,我們要問的不是誰說了什麼,而是——這些說法站得住腳嗎?🔍 本集精華包括:🧾 政治獻金「感謝」依法行政?時間點疑雲重重🫥 「滿意的微笑」成關鍵指控?竟來自當事人猜測🔄 言詞矛盾、記憶混淆:朱亞虎自述「被關後才想到有行賄」⚖️ 法庭攻防亮點:檢方質詢遭反駁為誘導、證詞可信度大打折扣🧠 批判式媒體識讀:面對未審先判的報導,我們如何看待「真相」?這是一場檢視司法證詞可信度的實境教戰,更是一次對司法過程與媒體敘事的深度思辨。當一份被檢方視為關鍵的證詞,在法庭上不斷出現矛盾與揣測,社會該如何釐清是非、重建信任?
🎧 EP. 01 |Pilot Episode|綠能投資還是國安破口?聯合再生、台鹽綠能與國發基金的疑雲重重
2025-05-08
在這一集,我們深入剖析立法委員黃國長針對「聯合再生」與「台鹽綠能」提出的一連串質疑,從國發基金高額投資決策、綠能產業潛藏的正商關係,到令人震驚的國安風險警訊——中國製設備竟現身我軍營。本集內容涵蓋:💰 國發基金15億、30億連續重注虧損企業的決策爭議🧾 財報不實、股權交易、補助金套利?聯合再生案中的多重指控🏗️ 台鹽綠能在光電案場中「白手套公司」的角色與錢流異動🕵️ 軍方標案裡的中國製逆變器、工控設備是否觸碰國安紅線?⚖️ 監督失能、司法牛步與國會調查權遭限縮的多重困境本集不是爆料,而是一次縝密的資料釐清與風險探討。當投資政策、產業推動、軍事國防與司法制度彼此交織,我們能否確保國家利益與民主監督不被犧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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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摘要: 青鳥開嗆,內政部長好大的官威啊!
2026-03-19
針對「青鳥朋友」評論民眾黨活動「不擇手段」的四點主張: 關於支持度 青鳥朋友主張: 自身全程參與活動,發現路人支持度很高,夜市被支持者塞滿,這代表是「動員」。 影片主張駁斥: 夜市是台灣日常的公共空間,涵蓋各階層、不同政治立場甚至不關心政治的民眾。 政治人物進入夜市能吸引人潮圍觀、互動,代表其具有話題性與吸引力,這是最直接的民意反應,而非單純的「動員」。 將「人多」直接等同於「動員」是邏輯跳躍,若此標準成立,則民進黨候選人掃街時吸引的人潮也應被視為「動員」,並被貼上「不擇手段」標籤。 夜市攤商最怕人少而非人多,政治人物或藝人、網紅帶來的人潮反而能帶動消費,形成正常的夜市經濟循環,將人潮說成妨礙生意是本末倒置。 關於時間點 青鳥朋友主張: 民眾黨選擇在周末晚上去夜市是「刻意造勢」。 影片主張駁斥: 夜市最熱鬧的時間點本來就是晚上,尤其是周末晚上更是民眾外出消費的高峰,這符合台灣社會的普遍生活習慣。 若避開熱鬧時段,選擇夜市未營業或人潮稀少的時段(如凌晨或下午)進行活動,反而不切實際。 將選擇夜市熱鬧時段進行活動解讀為「策略」或「陰謀」是過度推論。 關於掃街模式 青鳥朋友主張: 民眾黨掃街會將馬路塞滿,兩邊都走不動。 影片主張駁斥: 在台灣,任何有人氣的活動(無論政治人物、藝人如周杰倫,或百萬YouTuber、網紅)出現在公共場合,都容易吸引大量人群圍觀,造成道路擁擠。 這是人群對於有趣事件的自然反應,與刻意設計的策略有很大差異,活動主辦方無法控制每一個路人的腳步和眼神。 將此自然人群聚集現象歸咎於「民眾黨的陰謀」是過度推論,若以此標準,所有選舉期間的街頭掃街活動都將被視為「不擇手段」。 關於警方 青鳥朋友主張: 現場警力很多且有錄影蒐證,暗示活動不尋常、有問題。 影片主張駁斥: 台灣主要政治人物或大型公開活動(如演唱會、廟會、商圈開張、跨年晚會等),警方皆會派員維護秩序、管理交通、確保安全。 錄影蒐證是標準程序,旨在留下紀錄以防爭議或突發事件發生。 將正常的維安措施解讀為「陰謀」,這種聯想過於牽強。 立法院質詢爭議(李貞秀委員與內政部長劉世芳事件) 事件描述: 立法委員李貞秀在立法院質詢時,內政部長劉世芳及相關官員「集體不接受質詢」,而委員會主席則「不斷替官員說話」。 影片主張批判: 此事件嚴重挑戰民主制度底線,立法院作為最高民意機關,質詢制度旨在確保行政權接受民意監督。 官員依法應站在備詢台將事情講清楚,這是基本的民主原則。 若官員可因個人判斷委員「有問題」便拒絕回答,將導致監督機制形同虛設,行政官員可自行決定誰能質詢、誰不能質詢,悖離民主。 針對劉世芳部長指李貞秀委員「身份有問題」的論點: 立法委員的資格是由中選會依法審查並頒發當選證書。若資格有疑慮,應循正常程序向中選會查證,而非由行政部門(內政部)直接否決。 當時的中選會主委李進勇(民進黨籍)已核發證書,若內政部現指其有問題,應追究中選會的審查過程,而非拒絕備詢。 內政部否決中選會的權威,將使整個選舉機制淪為笑話,投票結果和選民意志變得毫無意義。 針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言論: 吳思瑤在網路上稱「戰狼小姐姐是下一個候選人」,這透露出政治盤算,暗示其在揣測李貞秀資格案背後的政治動機,而非依據法律原則。 整體判斷: 整個過程凸顯「法律在運作還是政治在運作」的質疑,民主規矩被當成「可以被隨便調整的遊戲規則」。 總結影片核心主張: 許多日常且正常的政治活動,包括民眾黨夜市掃街時的人潮聚集、時間點選擇、掃街模式以及警方維安等,都被「青鳥邏輯」或民進黨過度「政治化」和「陰謀化」。 這些被批評的現象實際上是台灣選舉的日常,是政治人物與民眾互動的正常表現,且人潮聚集反映的是最真實的民意。 民主的價值在於民眾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、聆聽與支持,真正的民意是民眾自願的參與,而非被動員。 將正常事物扭曲為不正常或陰謀,只會加劇社會分裂與不信任感。 行政官員在立法院拒絕備詢,並質疑已獲認證的立法委員資格,更是挑戰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則,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。
影片摘要: 土城十講|第十四講 北檢科幻巨作|柯文哲 ft. 黃國昌閱讀 《柯文哲起訴書》 上集
2026-03-19
對起訴書性質的質疑: 聲稱台北地檢署對柯文哲的起訴書是「科幻巨作」,缺乏推理、邏輯與證據,認為是「瞎掰」和「東拼西湊」的結果。 批評司法不應是政治工具,更不應成為有權力的執政者打擊在野黨的手段,應遵守程序正義,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辦案,而非「編故事」。 「京華城案」偵辦過程中的具體主張: 偽造筆錄: 以黃景茂為例,指出他在法庭上拒絕認罪,但在偵查庭筆錄中卻記載「明知違法還去做」,與錄音錄影內容不符,指控檢察官偽造筆錄,且有罪證確鑿之證據。 說明律師團隊因擔心影響當事人交保,初期不敢全面要求勘驗所有筆錄,導致偽造筆錄情事未完全揭露。 指出檢察官林俊言在偵查過程中,多位公務員皆表示「土地關係人可以使用都市計畫法24條申請容積獎勵」是合法行為,林俊言本人也曾表示「我認為可以」,卻仍以偽造理由向法官騙取搜索票。 證據篩選與羅織: 指控檢察官大規模傳喚超過200名證人(包括台灣民眾黨黨工),旨在製造「寒蟬效應」,政治上恫嚇潛在支持者。 聲稱檢察官在起訴前已預設柯文哲有罪,再從眾多證詞中選擇性截取片段,並透過威脅、利誘等手段,拼湊出他們預設的故事版本。 批判起訴書中關於沈慶金交付1500萬元賄款的關鍵證據,僅能以「某時地」籠統描述,缺乏具體時間、地點及交付方式等細節,直指此為「墨須有」的指控,無金流、人證、監聽或影像等實質證據。 指出檢方在申請羈押時,僅截取沈慶金於「9月20日至10月17日提領1600萬元」的現金進出紀錄,卻惡意隱瞞其之前(1月至5月)每月數百萬至數千萬元的現金進出,以及12月回存1000萬元等完整資訊,僅為構陷柯文哲。 不法取證與脅迫: 指控檢察官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,進行「騙票搜索」,搜索柯文哲本人及其家人(陳佩琪、子女、岳父母)、辦公室、民眾黨中央黨部及助理住家等,事後起訴書中的證據清單卻未見民眾黨中央黨部扣押物品。 質疑搜索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的合法性,並指出此次搜索是受《鏡週刊》「柯文哲命許芷瑜赴黨部搬錢」的報導引導,但最終並無實質斬獲。 描述檢察官對證人施壓的三種手法:一是暗示「證人轉被告」,二是威脅一般被告將被「羈押禁見」,三是透過「洗筆錄」(反覆詰問以獲取所需答案),甚至將證人未說過的話塞入筆錄中。 以彭振聲和邵琇珮為例,指出兩人雖自認無罪,卻在檢察官的恐嚇威脅(例如彭振聲偵訊錄音有兩小時空白,邵琇珮受到「來試試看」的威脅)下被迫認罪。 聲稱「羈押禁見」是另一種形式的「刑求」,以彭振聲為例,他在羈押期間因低血鈉症導致身體不適,且居留所飲食環境惡劣,加劇其痛苦,迫使其屈服。 檢察官違反客觀義務: 指控檢察官未依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對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項一律注意,反而選擇性地隱瞞有利證據,專門蒐集和拼湊對柯文哲不利的資訊。 對司法機關處理態度的批評: 表示儘管已向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評鑑,並列舉六大罪狀,但法務部和台北地檢署至今仍採取「冷處理」態度,目的在於避免讓社會大眾察覺此案的荒謬性。 期望法院在3月26日判決時,能依職權主動告發檢察官偽造筆錄等違法行為,並表示將「拭目以待」。
影片摘要: 【民眾之聲/完整版】賴世凱追殺政敵穩政權 綠色民主倒退還有臉嗑318血饅頭?/綠狂擋李貞秀行使職權 卻放「紅色諮委」入國安?難怪共諜抓不完?@TPP_Media
2026-03-19
針對柯文哲的司法案件與政治追殺: 柯文哲預計於3月26日迎來一審宣判,他本人認為這些官司是政治追殺,形容為「官官難過官官過」,並對判決結果感到好奇。 柯文哲主張賴清德分裂國家、追殺政敵,並將柯文哲視為「最礙眼的雜草」。 民進黨對柯文哲的司法處理被描述為一套SOP:「先騙票搜索,再押人取供,之後再不正訊問」。 批評民進黨低估台灣人智商,認為追殺柯文哲並無法搶回年輕選票。 柯文哲申請赴日本參加兒子博士班畢業典禮,遭北院以「台日沒有引渡條款」為由駁回。此決策被質疑為雙重標準,因過往有多位涉案人士(如顧仲諒、王毅寧、吳啟慧)在無引渡條約國家(日本、越南、美國)獲得解除境管出國的案例。 民進黨的司法處理被指控「挺逃亡」,例如林秉文在被通緝情況下仍能發表臉書貼文,顯示台灣司法被輕視。 侯漢廷議員以自身曾遭民進黨司法整肅限制出境五年為例,指出司法判決常非基於法理,而是「長官的辦案壓力」,導致許多檢察官、法官因此辭職轉任律師。此現象也促成藍白合作推動「司法官說罪」修法。 柯文哲案件的起訴書被比喻為「垃圾週刊」的內容,暗示司法文件與政治操作的媒體報導高度吻合,缺乏獨立性。 對民進黨政府及「318太陽花學運」的批判: 柯文哲指控台灣民主倒退,已變成「德意志」般的民選皇帝制,賴清德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採取「不復述、不公布、不執行」的「三不政策」,破壞國家制度。 批評民進黨在執政後,自己成為當初318學運反對的「黑箱、獨裁、專制」綜合體,卻仍有臉「啃318血饅頭」。 指出多位318學運領袖或參與者爆出性騷擾、酒駕、毒品、販毒、劈腿、廣告不實等爭議,顯示其「崩壞」。 吳思瑤將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和國際地位歸因於318學運,被批評為「吹牛吹到啼笑皆非」,與AI、電動車等技術發展無關,且強調電子產業成長對傳統產業和就業的助益有限,經濟成果未能普惠。 「天色漸漸梗」的網路現象被視為大眾對民進黨的失望和嘲諷,其反串內容被民視新聞與吳思瑤當真報導、留言,突顯民進黨及其支持者「自我感動」、「自我迷幻」,猶如「烏合之眾」或「義和團」的形象,讓民進黨政權「小丑化」。 民進黨對外宣稱對中投資狂跌,但對香港出口仍佔總出口26%,暗示其經濟數據說法有誤導性,只為特定支持者服務。 民進黨在兩岸議題上雙重標準,選前喊「台獨神主牌」,但林宜瑾提出的「兩國條例」修法卻遲遲不送案,僅用來操弄選票,導致台灣社會撕裂。蘇貞昌等民進黨人士曾表示不反對服貿,反對的是「黑箱」,但如今卻是自己進行黑箱操作。 李貞秀委員質詢權遭剝奪事件: 內政部長劉世芳等行政官員拒絕上台接受立委李貞秀質詢,導致李貞秀「質詢空氣」。 此行為被批評為民進黨仗著執政黨身份,在國會殿堂公然「霸凌」李貞秀委員,並閹割其他立委的職權。 李貞秀經中選會認定、大法官監誓就職,其立委身份合法,民進黨卻以「國際法」而非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來質疑其資格,並擴張解釋法律條文,誤導社會大眾。 劉世芳在事件隔日面對媒體提問時,因麥克風輕微碰觸便怒斥記者「你撞到我了,我覺得受到騷擾」,被認為是傲慢、心虛,且藉機轉移焦點。 這起事件被定性為「職場霸凌」、「冷暴力」及「歧視性言論」,尤其針對作為弱勢陸配的李貞秀,如同「文革時期劃清界限」。 提出解決方案:未來藍白立委應齊心協力,對不接受質詢的官員拒絕其預算,以捍衛國會監督權。 李貞秀委員持續關注民生議題,如居住正義及賴清德的社會住宅「公然跳票」,證明其並非民進黨所指控的「通匪」或「中共同路人」,同時也凸顯民進黨施政無能,只會用「抗中保台」來迴避內政問題。 民進黨所有對兩岸交流都扣上「統戰」帽子,但賴清德卻提名有「紅色學術履歷」(上海交大研究員)的林志傑擔任國安會準諮委,再次顯示雙重標準。 柯文哲提名李貞秀是為了代表近40萬陸配族群發聲,並非部分言論所稱的「下車」或不挺。 藍白合作與未來展望: 台灣民眾黨與中國國民黨已簽署「聯合治理暨地方選舉合作協議」,旨在反制民進黨政府的「倒退」與「反民主」施政。 藍白合作的推動是「由下而上」的民意共識,不應受個人意志左右,否則將被人民唾棄。 合作基礎是以共同政見為核心,而非單純的權力分贓。透過公平機制(如民調)整合候選人,並在縣市長層級以上推動合作,議員層級則各自努力。 2024年的藍白合被視為一次經驗而非失敗,是台灣缺乏聯合政府經驗下的學習過程,促使雙方走向更制度化的合作。 最終目標是團結「下架」民進黨,使其「極小化」,因為民進黨被視為「邪惡」且「不能再長大」的政權,以期帶來更美好的台灣。
影片摘要: 【完整版中集】柯文哲嘆:我們選出民選皇帝 批賴政府祭”三不”對付藍白多數?20260318|#柯文哲
2026-03-18
影片內的主張統整如下: 對藍白合作與2026年選舉的評估: 國民黨「玻璃心」,對2026年選舉過於樂觀。 分析指出,2026年國民黨的基期太高,多個縣市(如宜蘭、新竹縣、花蓮縣)可能出現「藍轉綠」情況,而「綠轉藍」的可能性較低(僅提及澎湖)。 主張藍白應「分工合作」而非「分裂」,因兩黨支持群體在地域及年齡分佈上存在差異(例如民眾黨在70歲以上支持度低於3%,在高科技年輕族群則有優勢),應各自發揮所長,鞏固基本盤。 批評國民黨在新竹縣連自身問題都無法解決,卻仍表現出自信。 對2024年大選藍白合失敗的檢討及對聯合政府文化的看法: 2024年藍白合失敗的主因是缺乏明確的合作規則,特別是民調的誤差範圍從讓3%變讓6%,導致民眾黨內部崩潰。 從中國歷史角度看,缺乏聯合政府的文化,長期以來奉行「贏者全拿,成王敗寇」的模式,三次國共合作皆以失敗告終。 將2024年的失敗視為歷史進程中的「挫折」,而非完全負面,因為它促使藍白雙方(如黃國昌與鄭麗文)吸取教訓,開始事先簽署政黨協議書並明確民調規則,是政治上的進步。 借鑑日本自民黨與維新會簽署政黨協議書的經驗,認為台灣應建立制度化的聯合政府文化,這需要時間來醞釀和教育民眾。 主張台灣應教育民眾,政治是可以合作、妥協、包容的,並可以透過聯合政府的方式來施政。 批評民進黨(特別是賴清德)的潛意識是「獨吞、全拿」,不符合國際上「人類世界潮流」的合作模式,是造成台灣政治對抗與亂局的最大原因。 對賴清德總統職責與特定事件的批評: 總統應以團結國家為重,包容異議,化解衝突,而非製造仇恨。 李振秀案(陸配議題): 指出陸配及其家庭成員約有一百多萬人,是台灣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,不應將其視為敵人或加以侮辱。 以「合金」比喻台灣社會,強調多元融合的重要性,不應將不同群體視為「雜質」。 批評劉世芳對陸配的「嘴臉」是歧視,並質疑這背後是賴清德的默許或主導,如同賴清德未對「鏡新聞案」或「台北地檢署」做出表態一樣。 賴清德未曾主動邀約柯文哲談話,這顯示其「個人的偏執」。 賴清德「日本殖民比國民黨好」言論: 批評此言論是個人意識形態,總統不應以個人意識形態治國,而應團結國家。 民眾黨內部運作及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: 民眾黨目標是「撐到2028年」,通過三次總統大選,才能確保政黨的長久發展,避免重蹈台聯、時代力量、新黨、親民黨等四個政黨的覆轍。 「藍白合」在現階段仍是戰略,特別是2026年地方選舉必須合作,否則將面臨「被消滅」的危機。 強調政黨合作應制度化,朝向聯合政府的概念,簽署政黨協議書。 引用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的觀點,主張「可以合作時合作,需要競爭時競爭,必須對抗時對抗」,不應在可以合作時也選擇對抗。 回應「民眾黨兩個太陽」(柯文哲與黃國昌)的質疑,指出黨內重要事務會經多人商量討論,最終由黃國昌發布。 主張黨內實行「分工合作」,柯文哲主要負責中南部輔選,黃國昌則專注於立法院的法律條文與協調工作。 認為黃國昌比自己更有原則,而自己作為外科醫生,處事較務實,容易被說服。 關於不分區立委兩年輪替條款,承認其有利有弊,短期內會產生「亂流」和磨合,但這是小黨為求多元開放、吸引更多人參與的「勇於實驗」,其成效需時間檢驗。 批評目前民眾黨立委中有五位教授,認為立法院不是「課堂」,部分教授的表現可能難以適應。 對民進黨施政不力的批評(京華城案、前瞻計畫、軍購、台積電): 京華城案: 指出監察院在未公布調查結果前,民進黨中央黨部便利用其內容攻擊,證明監察院已淪為「民進黨開的」。 質疑內政部最初函覆金華城案合法,但其後次長被監察院約談後改口,且內政部不願提交相關公文,顯示內政部、監察院、地檢署、廉政署「合成一氣」,缺乏公正性。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: 質疑8800億元(後改8400億元)的預算成效不彰,多數為「騙局」,例如基隆輕軌至今仍未建成。 指出政府不應煞有介事地推動計畫,卻無法拿出具體成績。 防疫特別預算與軍購: 批評防疫特別預算8400億元及軍購1.25兆元的支出缺乏透明與效益,例如已支付200億美元的軍購款項,但裝備卻遲遲未到。 質疑軍購方向不對,強調指揮通訊系統(C4ISR)的重要性高於火炮,但當前軍購似乎未著重於此。 暗示1.25兆的軍購後續還會追加。 台積電40%產能赴美: 認為此舉「把家底都挖光了」,對台灣來說是「可怕」的國家戰略失誤。 總結柯文哲與民進黨「翻臉」的起始點是前瞻計畫,因其觸及政府治理的底線;強調若民進黨無法說服他,便無法要求他完全配合。 對兩岸政策及「兩岸一家親」的立場: 主張「台灣自主、兩岸和平」,在維持現有政治制度與生活方式的同時,沒有必要每天與大陸針鋒相對。 解釋提出「兩岸一家親」是為了換取世大運能順利舉辦,讓蔡英文總統能以中華民國總統身份出席開幕式,這是一種「給台階下」的政治妥協。 批評民進黨在世大運成功舉辦後,卻回頭攻擊「兩岸一家親」言論,是「狡兔死走狗烹」。 對蕭美琴赴日看球賽事件的質疑: 質疑蕭美琴聲稱自費200多萬元赴日看球的說法,認為其公布的900多萬元財產狀況與此不符,且以包機方式出行不合常理。 批評這種行為是「挑戰人民的智商」,強調政治人物應「講實話」,不應「一直凹」,浪費時間在口水戰。 個人政治哲學: 「心存善念,盡力而為」,即便面對困難和挫折,也要求做到問心無愧。
影片摘要: 判11年變4年??? #台灣民眾黨 #國會新昭氣 #陳昭姿 #shorts #詐騙 #車手
2026-03-18
詐騙集團黃姓受刑人原先多個案件合併刑期為11年4個月。 針對其中編號1、3、4、9的案件,台中地院裁定執行刑為3年6個月。 針對編號2、5、6、7的案件,台北地院裁定執行刑為1年2個月。 該受刑人再次申請將所有案件合併定執行刑,最終導致原先11年4個月的總刑期大幅減輕至4年6個月。 此種司法裁定機制被質疑為詐騙集團利用司法體系中對其有利之處,透過「一直犯罪、一直申請定執行刑」的方式,不斷減少刑期。 刑期不斷減少被視為導致詐欺案件層出不窮、主謀難以逮捕、車手數量龐大的原因之一。 該情況被認定為不合理,主管機關(法務部長)亦承認其不合理性。 未來將會針對此類個案進行檢察官抗告或上訴。 根本解決之道在於研議修法,以杜絕詐騙集團利用現行司法體制減輕刑罰的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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